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周剑)贫困人口在就业创业方面有“福利”。近日,记者从大庆市财政、就业部门了解到,大庆市出台了新的就业扶贫政策,为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火上浇油”“加大力度”。
据工作人员介绍,《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已在全市范围内分发实施。这一次的扶持对象是已经建卡的贫困劳动者,也就是16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人。
就地就近就业:
对吸纳企业给予职业培训、社保缴费、创业贷款、一次性奖励等多种奖励政策
据了解,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岗位培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单位,将按照企业新招聘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给予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贫困劳动者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总数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同时,该市还广泛招募农民合作社、大农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经营主体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就业扶贫基地,按照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一年以上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创业带动就业:
给予最高10万元的2年期全额免息贷款,最高6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愿意自主创业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可及时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可通过项目制向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购买,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者每天可获得10元的生活费补贴。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贫困劳动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首次对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者、农民工等小微企业或个体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创办小微企业补贴6000元,个体经营企业补贴3000元。
有贫困劳动力的县要建立或认定贫困劳动力创业孵化基地,并落实奖励补贴政策。市区按免费使用面积(每户最多不超过100平方米,同一申请人建立多个实体的,按一户计算)和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最高补贴24个月,最高20万元。
有组织劳务输出:
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地县外就业的,每人补贴1000元
今后,我市将积极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指导、专项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贫困劳动力县区每年将有不少于4场服务活动,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购买基本服务成果,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完成组织劳务输出
对于劳动力贫困的县区,将利用各类资金发展公益性岗位,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帮扶。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和退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按月发放岗位补贴。积极协调林业、草原、交通、扶贫等部门,全面发展保洁保绿、治安共管、农村公路养护、森林保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据了解,上述政策暂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