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商):
因甲方承包的安装工程需要,甲方拟将该工程劳务部分的有关事宜发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自愿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百香果架安装施工;
2.项目地点:发包人在XXX县指定的地点;
3.项目内容:按图纸施工。
4.主要工作包括:
二、合同工期
开始日期:年月日
完成日期:年月日
合同期限的总日历日。
三、项目造价
1.项目方式:劳动合同,乙方自备劳动用具;
2.工程价格:每亩合同价为人民币元/亩(含人工费、职工保险费、住宿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结算方式:进场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当施工进度达到5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即人民币;竣工验收后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剩余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任何问题及利息返还。保修期为验收后的个月。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参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2.及时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履行本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承包商应承担安全和事故责任。
3、负责成品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发包人。
4、负责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地面作物。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发包人周围的构筑物、管道、道路和农田作物在施工过程中完好无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商损坏了业主的防渗系统、结构、管道、电缆和道路,承包商应按原价赔偿或按原样修复(以业主验收为准)。
5.施工现场的清洁要求: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对现场的清洁负责。
六、质量标准竣工验收
1.工程质量:本工程应满足设计图纸中的工程施工标准和柳农法正[2017]7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2.竣工后,由乙方提出申请,验收以甲方及相关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为准。
;">七、特别约定1、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负责整改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乙方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或其他法律纠纷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相关的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要求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八、违约责任
1.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撤销、变更、修改或终止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工期每逾期一天竣工,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总承包费的千分之一的赔偿款。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本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自收到对方指出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仍未做出补救或补救无效,或任何一方有不能补救的违约行为,对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3.依据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约定终止本合同;
4.本合同已完全履行完毕。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