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日前,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对培养项目进行综合考量,确定为学科培养还是非学科培养。
根据《指南》,如果满足以下特征,则判定为学科训练:一是训练目的是学科知识和技能训练,主要服务于提高学科的学习成绩;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学习内容;三是训练方法侧重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教学和巩固练习为主要流程,与教师(包括虚拟人、人工智能等。)教学示范和互动为主要形式;四是成绩评价重在筛选和选拔,以学生学业成绩和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
简单来说,围绕评分和考试的培训项目会被判定为学科培训,并根据学科培训进行监督。明确校外培训项目的认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机构“回避球”,将惩戒性培训包装为非惩戒性培训。也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双减”的治理目标是有效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而不是反对学生素质发展。
科学认定校外培训性质有三个重要机制。
一是专家认定机制。“双还原”实施后,一些曾经培养英语学科的机构对学生进行了“英语戏剧”培训,这意味着他们采取戏剧表演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素养教育。“英语戏剧”是否是一门学科训练,取决于其具体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如果是通过戏剧学习英语单词和语法来提高学生的英语词汇和英语学习成绩,那就是一种学科训练。
由于对同一问题的认知可能存在差异,学科知识和学科素养也存在模糊地带,可能会出现监管部门认为是学科培训,而机构坚持非学科培训的情况。科学认定培训性质,需要成立专业专家委员会,根据培训内容、方式、机构对培训内容的宣传、家长对培训效果的评价,对培训性质进行认定。针对将学科培训包装为非学科培训的可能的思维素养、国学素养和科学素养的培养,应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坚持专业原则,进行科学认定。
二是制度自治机制。“双减”意见实施前,校外培训机构的诸多乱象与行业缺乏自主性和自律性有关。一些“头部”机构搞恶性竞争,急于营销扩大规模和规模,导致整个行业发展“失控”。“双减”意见出台后,校外培训机构不应再对继续经营“隐形”“变种”学科培训抱有幻想。
校外培训“双还原”的治理目标是使校外培训回归其应有的功能定位。因此,校外培训行业应明确自身定位,制定行业自治规范,以保障培训行业健康发展。此外,非学科培训机构还应避免无序竞争和非学科培训的“内卷化”。
三是父母监督机制。家长的理性选择和监督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运作至关重要。违反规定的机构培训是有市场的,因为有些家长还是希望孩子参加培训,提高成绩。基于此,仅靠家长举报来控制非法培训是不够的,还要建立家长参与的监督机制。
首先,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引导家长摆脱竞争升学的焦虑,而不是一味地关注分数,去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其次,要进行办学改革,包括落实和扩大学校自主权,建立家长参与办学管理和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满足家长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培养家长正确的教育理念。在这种情况下,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就会减少,孩子健康成长的意识就会建立起来。(熊丙奇)
来源:光明网-时间回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