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近年来,济南市坚持把稳定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制定新一轮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为了让市民朋友们懂得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红利,从即日起,我报将每天持续发布一次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创业贷款、就业扶贫、就业介绍等政策内容。请注意。
一、政策名称
孵化补贴
二、补贴对象
2019年1月1日以后,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经市人社部门认定或复核。
三、补贴标准
根据基地(园区)实际成功企业数量、企业带动就业等因素,按每家企业最高8000元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孵化补贴每年集中申报一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成功孵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另设企业的,补贴不再重复。
四、孵化成功企业须具备条件
基地(园区)经认定或重新认定为市级企业孵化器基地(以认定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后,为在基地注册的新设企业;孵化成功(孵化期6个月以上),搬离基地(园区)后继续在我市经营6个月以上;聘用3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携带申请材料,向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示5份。
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至创业孵化基地账户,不得使用现金。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详见“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0531-66605274。
广大市民朋友,明天本客户端将刊登 创业补贴类政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请您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