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12月8日,吉峰科技因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数据显示,吉峰科技于2021年10月20日晚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11月9日晚披露关于子公司及关联方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有意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签约注销公告显示,吉峰科技全资子公司四川嵇康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农机)于2019年1月15日与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山南神宇拟持有该公司股份。
2019年1月18日,吉峰农机按照《协议》向山南神宇预付股权转让款1430万元。2019年4月6日,双方签订《意向股权转让框架解除协议》,山南神宇于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吉丰农机预付款143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截至2019年6月30日,吉峰农机已收回预付款1430万元,并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此外,吉峰科技2018年向李超借款220万元,其中120万元年化利率为12%;2019年向王小鹰借款共计78.5万元,年化利率10%;2021年1月至10月,他向王海明借款204万元,年化利率8%。王海明、王小鹰分别是时任吉峰科技副总经理、持有吉峰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的兄弟姐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吉峰科技与山南神宇签署的《协议》预计股权转让金额为2860万元,占吉峰科技2017年末经审计的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吉峰科技向相关自然人借款金额已达30余万元。吉峰科技未及时履行前述关联交易的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10月20日才补充履行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吉峰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深交所吉峰科技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吉峰科技成立于1994年,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农机连锁企业之一,销售国内外著名的现代农业装备及相关农村机电产品。主营业务为农业(畜牧、果蔬)机械(单机或成套)设备、农用轻型货车、农村通用机电设备等的销售和服务。公司于2009年登陆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