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的事情在做的时候,最好你开头先做,哪怕你先做一个月
比如做一件事情,成立一家公司,干一件事情,你先自己做一个月、两个月,做的时间越长越好。
如果一个公司有几个合伙人,那就可以了。当他们是伙伴的时候,就已经认识这些朋友了,这些兄弟可能很厉害。对我来说,如果和这些朋友一起创业,最后肯定会有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上大学时,许小平是我的大学文化部长,王强是我的大学班长。他们一直认为自己在天赋、视野和能力上远远优于我。为什么我后来成了领导?
重要的原因其实不像电影中写的那样我们三个是一起干起来的。而现实中间我已经自己先干了五年。
1991年从北大出来,一直工作到1993年新东方成立,1993年到1995年在国外找到了这些朋友,1995年底。那时候我就知道,要想继续工作,必须要有一群有能力的人和我一起工作。我也估计过,通过我这五年的努力,我在中国的创业能力比我大学的朋友要好,但这些朋友肯定在某些方面比我强,包括他们的英语水平和对西方文化的理解,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组合。
当我们合伙时,我们通常会简单地思考。我们三个一起合伙,一个拿33%的股份,他们一起变成100%,我们一起发财。一年后,你会发现有些人工作多,有些人工作少。这个时候该怎么办?这时,你必须有一个机制和一整套评估机制来解释这些合伙人和合伙人以外的人是如何确认他们的业绩的。
就我而言,在这方面,最后,新东方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新东方一开始所谓的合伙其实就是一个生产合同,我只是把新东方分成几个板块,比如在王强演讲,在许小平出国咨询,考试。最后我拿了我的钱,他拿了他的钱,都在新东方工作,合伙关系很松散。
当我们把一个松散的合伙制变成一个非常严格的股份制的时候,我们要一起努力,最后出了问题。
最后大家真的在新东方持股多少的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因为除了王强和许小平,还有很多其他重要人物。最后,我们分了原来的股东,我们分了11个人,但是这11个人拿了多少股份是个大问题
。我们按照对于过去大家在这个领域当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但是到底谁贡献大,谁贡献小?确实也花了不少的力气,当然最后还是分配完毕了,因为大家都要东西往前推动。
合伙人在一起,大家平起平坐,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规范,大家互相抢的是面子,而不是抢着该怎么做事情的问题。这些种种问题,到最后大概花了4年的时间才解决掉。当然解决到最后的结果是好的,我们变成了一个确确实实的股份制公司。当时我已经意识到了,如果这些人在内部打的话,最后会干不下去了,因为合伙人之间形成一个封闭系统,把其他有才能的人排除掉,所有的利益都先占了,其他有才能的人进来没有利益。
所以当时分股份的时候我比较聪明,因为他们给我分了55%的股份,我也是值得的。说到分股份,我也要纠正电影中分股份的插曲。
电影中成东青一个人,没有为新梦想做什么事情,完全在两个朋友帮助下做起来的,最后在办公室自说自话分股份,给自己分了51%,另外一个是25%、24%,这样股份就分完了。如果真出现电影中这样的场合,这个合伙制当天就会散架,因为占股份是多少,是根据人的贡献来的,而不是某一个人自说自话就自己分了,除非这个老板是100%股份是自己的。
其实新东方在分股份之前100%都是我自己的,分股份的时候,新东方的净资产有1亿人民币,因为这1亿人民币都是我的投入,他们真的没有投。如果把股份分给他们,无论如何把这个钱给我吧。比如你拿10%,给我1000万,很正常,这是原始股价,但是这帮小股东联合起来跟我说,俞敏洪,我们股份是要的,要钱没有的,如果你不给我们股份,我们就要走了。然后只能送了,把股份送了。
当时所有利润都拿走了,坦率来说就我自己的一个人利润放在新东方进行发展,其他人的利润每分钱都拿回去了,现在合伙以后目标是要做大、要上市,假如原来一年可以拿回去200万,现在利润一年只能拿50万回去了,大家突然发现收入减少了之后,他们觉得生活过不下去了,所以就说利润也继续分,公司也要发展,那拿什么发展,没有什么发展了,所以要把利润按在公司,大家又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因为大家觉得要把钱分走。
后来又出现了利润分配的矛盾,到最后他们想想,新东方打架了两三年,好像股份也挺不值钱的,我说你们觉得不值钱,可以把股份还给我,他们说还不行,你要想把股份收回去,要出钱。后来讨论多少钱收,咱们原来净资产是1个亿,我还是以1个亿的价格回收,你们每1%的股份还给我,我给你们出100万,10%给你1000万,现金交易,你把股份分给我,我现金拍给你,为了这个事情,我还从朋友身边调了3000、4000万人民币,我自己的事情不够。
结果,他们定完这个价以后,他们就不给我股份了,他们说,反正已经定价了,最后我们什么时候给你,你至少出100万的1%,股份就拿在手不放了。一直到上市,现在新东方每股1%值3个亿人民币左右。所以,中间会发生很多很多这样你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但是在改革过程当中难免会发生的乱七八糟的事情。
在分股份的时候,我当时多了一个心眼,因为我被分到55%,这是大家讨论的结果,我比较大度,拿出10%作为我代持股份,我自己拿着45%,为什么拿出10%?因为我知道,新东方必须要有后来人,要有新的管理者进来才行,这个股份就是为新的股份留的。这10%留下相当于1000万股,新东方上市按照1亿股上市的,这1000万股最后出来以后,放在那儿,最后真的是吸引到了新东方第二代管理者,我和王强、徐小平三个是第一代管理者。
在上市的时候,我们给大家分50万股、100万股,甚至10万股就可以招到非常好的管理者,现在整个新东方第二个管理梯队,几乎都是那1000万股招进来的,现在留了一个发展空间。
后来我们设计了一整套的对于再后来上市的管理者的发展空间,再上市就比较好办了,为什么?每年都有期权,我每年申请期权,发给能干的人,谁干的多,就发给谁,这些人就不断地能拿到新东方的股权。
其实合伙制企业也好,或者创业也好,一开始要设立一个股权激励机制,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比如这部电影当中还有一个违反商业原则的事情,因为成东青不想上市,所以他为了不想上市希望拉一些合作者,就自说自话增发了30%的股份,给周围公司的合作者,这是违法行为,股份可以增发,但是必须取得全体股东的通过,没有任何一个人,哪怕你只有80%的股票都不能增发股份,必须要向小股东同意,因为增发是为了所有的人利益都好,为什么要增发股份,是因为我增发股份给有才能的人,是想把公司做好,绝对不是说不想上市,就更多的合作者,所以要增发股份,这是完全违反商业原则的,电影中这些东西都是有一些不太切合实际的东西。
二、要有这样一套机制,既可以合伙不散,也可以让内部干的人慢慢地在公司权利不断增加,这样就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机构
在现实中间,新东方在上市之前没有增发股份,因为我预留的10%正好在上市之前用完,上市以后就开放了公开的期权发放机制,也不再需要我再去重新内部增发股份。
所以,在座的各位,如果大家在一起合伙的话,一定要有一个机制,先上来大家分好股份,紧接着设置一个对干得最多的人增发机制,后来我有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也合伙,我就帮他们设计了一套增发机制,他们到今天也没有打过架,因为每到年底的时候,就会根据谁干活干的多少来进行增发,比如其中有一个人刚开始占了40%左右的股份,现在已经稀释到了20%,因为他占了40%股份,除了投钱什么都没干。
但是另外的人在那儿干,那每年就要增发,增发到最后,原来占得很少的,一个占到10%几的人,现在已经被增发到了30%几,因为整个公司作为CEO是他一直在干的。
三、一定是要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运用不同的人
当然清理过程很痛苦,但是我知道不清理掉,现在不可能有发展,所以必须要清理。当然代价也是比较惨重的,但是那个时候我付得起这个代价,因为请来的不少都是农民兄弟,给他们一个10万、20万、30万,再给一些股票,他们走了,这是一个过程。
我用了一帮我的农民亲戚兄弟帮我把学校做起来,然后给了他们一个好的安置,让他们走了,然后用了这帮留学生回来,慢慢搭建了一个现代化的结构。所以,新东方现在内部没有任何家族成员的,只要有血亲关系三级管理干部以上被发现的连干部一起开除。这里要有一个转型,要根据不同的阶段发展来做你自己的事情。
来源:创业周刊,贵在分享。